清遠市民政局2022年招聘第三批政府專項工作聘員公告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專項工作聘員招聘、使用及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清人社〔2021〕134號)和《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專項工作聘員使用管理方案》(清府辦〔2020〕42號)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清遠市民政局決定招聘1名政府專項工作聘員(專業(yè)技術類),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扇】荚嚺c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應具備的身體條件;
(6)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項人才庫中的人員;
(7)招聘崗位所需學歷條件具體見《清遠市民政局2022年第三批政府專項工作聘員招聘計劃表》;
(8)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至2022年10月1日。如年齡35周歲以下的考生須于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參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在處分期內或受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未解除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因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被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6)近三年內在各級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7)現(xiàn)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見習期、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人員;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9)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政府專項工作聘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計劃和人員待遇
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清遠市民政局2022年第三批政府專項工作聘員招聘計劃表》。
政府專項工作聘員薪酬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專項工作聘員薪酬管理方案(暫行)>的通知》(清人社〔2021〕5號)確定。
四、報名辦法
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考生將《清遠市民政局招聘政府專項工作聘員報名表》(一式3份、見附件2),以及學歷、學位、職稱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工作閱歷的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初定于2022年9月27日至10月8日(5個工作日)送至清遠市民政局機關黨辦人事檔案室,地址:清遠市清城區(qū)人民二路林業(yè)大廈八樓。
五、資格審核
清遠市民政局根據(jù)報名情況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參加考試。資格審查后,電話或信息通知報考人員,并發(fā)放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形式為面試,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專業(yè)水平、綜合素質等。
(一)面試時間地點:初定10月上中旬,在清遠市民政局十樓會議室組織面試,具體事宜由清遠市民政局發(fā)出的考試通知為準。
(二)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考試形式和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著重考察應試人員綜合分析、人際溝通、組織協(xié)調、言語表達、舉止儀表等能力水平,面試時間每人10分鐘。
(四)面試人員面試當天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等材料,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進行報到,未按規(guī)定報到或進入面試室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七、體檢和考察及遞補
按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及招考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忌鷮w檢結論有疑問的,可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疾旃ぷ饔墒忻裾謾C關黨辦具體安排,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資格復審;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身體健康狀況、工作或學習表現(xiàn);是否有違法違紀行為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體檢及考察不合格人員,經(jīng)審定,取消應聘人員的擬聘用資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選名單在清遠市民政局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請直接向我局反映。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具體入職時間根據(jù)實際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項
(一)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證件報考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jīng)聘用的,取消聘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二)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開展的,報名和考試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工作指引》和清遠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進行,報考人員來報名前建議做一次核酸檢測,要提前14天在“粵康碼”等健康二維碼上進行健康申報,并在考前48小時進行核酸檢測一次,排除新冠肺炎等重點傳染病后方可參加報名和考試,考生進入考場前要配合體溫檢測,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提供核酸檢測報告,并出示“粵康碼”“行程碼”等健康通行碼。未佩戴口罩、未提供核酸檢測報告和不出示“粵康碼”“行程碼”等健康通行碼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國內高、中風險地區(qū)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和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落實公示制度和加強紀律監(jiān)督,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保證考錄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四)嚴格遵守保密要求,嚴禁泄露有關考試信息。
(五)報名人員參加考試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六)本次招聘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七)本次公開招聘事宜,具體由清遠市民政局機關黨辦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63-3365289 0763-3364902
清遠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7日